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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拟入选名录公示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25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现将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拟入选名录公示如下:
一、银行7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二、保险公司8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三、工程担保公司5家
河南嘉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诚建工程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华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华融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自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公示期满后7日内,各入选机构中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应在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拟入选名录内的同一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应急风险金300万元,用于未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急赔付,并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储银行签订《应急风险金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应急风险金可以用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拟入选名录内的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替代,保函受益人为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函正本由受益人保存;焦作市所辖县(市、区)不再另行征收应急风险金。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公示、应急风险金存储、服务承诺等情况最终确定焦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
监督电话:焦作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391-2118818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科 0391-2118929 2118930
2022年10月25日